□汤嘉琛
北京某媒体12月2日报道称,朝阳法院日前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,主犯被判1年半,其余9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当天下午,朝阳区法院进行了辟谣,声称报道不实,且正与该媒体交涉并要求道歉。
“截访获罪”的报道刚一传出,就被各大网站和微博网友迅速转发,在多数网友看来,这次判决有助于遏制地方政府的“截访”行为,对以截访为生的“黑监狱”也将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。尽管这一传闻被朝阳区法院认为是“不准确”,但公众对这则“假新闻”的关注与热议,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各界对于依法治理截访的肯定态度。
信访制度原本是公民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,但有些地方政府打着“维稳”的旗号,将访民当作稳定破坏者和麻烦制造者,甚至不惜采用非法拘禁、非法劳教、私设“黑监狱”等违法形式暴力截访。这种以维稳之名行违法之实的做法,既与中央有关部门的精神不符,又耗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。“截访获罪”传闻让公众欢欣鼓舞,报道中的法院判决得到很多人的掌声。
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的今天,任何矛盾与冲突都应该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。无论对于上访者还是地方政府派出的截访人员,对他们的行动都应该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约束,给予违法者法律的制裁。在法律的作用下,既维护了公民表达意见的权利,也保证了信访制度的有效运行,同时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其实,对于如何让信访制度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的良性制度,如何有效维护访民的合法权益,社会各界早有共识,那就是依法行政,将法律当成从根本上实现“截访”的最有力武器。今年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,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能力”。在现实中,很多上访成功的案例,最终也是要交回地方政府解决问题。如果基层政府部门能够坚持依法行政,运用法治手段及时化解各种矛盾,百姓根本无需走上艰难维权的上访之路。
几年前曾发生上访女子被截访人员强奸一事,最终法院审判该案时仅以强奸罪定性,剥离了上访女子被截访者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。如今,更多的人关注这则扑朔迷离的“截访获刑”案件,实际上是在期盼法律发挥应有的作用,同时也给曾经遭遇截访经历的上访者一个法的交代。
(原标题:“截访获罪”传闻呼唤法治思维)